设立机关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程序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29

一、拟设立纪委的,须向上级党委写出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 、说明基层党委党员人数,党组织设置情况; 、设立纪委的理由; 、党委领导班子对纪委的意见。 二、上级党委批复同意设立纪委 三、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党委写出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纪委的请示。 主要内容应包括: 、召开党代表(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 、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上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需附上人选的简历,并填写《××××纪委委员候选人呈报表》; 四、上级党委对上报的预备人选进行考察。 五、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六、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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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流程: 

1 由党委做关于设立纪委及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 确定正式候选人, 通过选举办法(选举细则),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检查票箱,核实人数,分发选票,事项; 填写选票,投票; 选举产生新的纪律委员会 然后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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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产生的纪委上报选举结果 通常要求在一周内,将选举结果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 、选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有关情况; 、当选的纪委委员和纪委正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数 八、上级党委批复同意纪委的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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