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直党工发[2017]38号
市直各基层党组织: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2017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和《2017年度市直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说 明
一、2017年市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重点,以转变机关作风为突破口,建立健全“1254”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继续抓好基层组织晋位升级,重点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赋分办法: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行百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75~84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市直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细化目标要求,加强督促检查, 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基层党组织将采取日常监控、年中督察、年底考核三方面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考核和排序。
附件1:2017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方案
附件2:2017年度市直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