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前身是中共伊克昭盟直属机关党委,成立于1956年6月14日。1966年以后,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68年伊克昭盟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原盟委工作机构全部被取消。1971年7月19日重新建立盟直属机关党委,归属伊克昭盟革命委员会政治部领导。1973年7月脱离政治部,单独工作。2001年9月28日伊克昭盟撤盟建市,更名为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鄂尔多斯市党委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市直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督查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领导所属国有企业属地党建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务干部。

    (十四)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6个部室,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建督察指导部、群团工作部、综合保障中心。

            

      历任书记

      白布和(蒙、1956.6--1959.9)

      李秀平(1959.9--1962.6)

      奇 珍(蒙、1963.6--1965.8)

      陶特格其(蒙、1965.8--1966.4)

      张玉辉(1971.7--1972.7)

      黄凤岐(蒙、1972.10--1973.3兼)

      奇 珍(蒙、1973.7--1978.12)

      白布和(蒙、1978.12--1982.6)

      寇学亮(1982.6--1983.11)

      周树云(1983.11--1991.10)

      李秀兰(女、1991.10--1996.1)

       尚志强(2002.11--2003.11)

      李凤奇(2003.11--2006.3)

      伏兰芳(女、蒙、2006.3--2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