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说明及附件表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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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100号)精神,现就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查处、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并按审批权限决定或撤销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检举、申诉、控告,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二)办公室

      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综合反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和督促检查贯彻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档案、保卫、保密、财务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部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及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范围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和检查指导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了解党内外群众意见,反映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各部门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管理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内统计工作。

      (四)宣传部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学习宣传教育情况的督查、交流、通报工作;了解和反映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配合机关组织抓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五)研究室 

    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建设规划开展调研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工委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组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研讨活动。

      (六)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机关妇工委)

      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妇委会组织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工会、妇女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维护职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市直机关团工委

      领导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审批市直机关团组织的设立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组织实施适合团员青年的活动;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市直机关党校 

    制定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研究并提出党员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基层业余党校的工作,积极指导基层办好培训班。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共为我单位安排各项经费收入合计54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6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4.9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21%;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31%;

  (4)住房保障支出(类):2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56%;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71.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专项2017年预算数为8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度预算数为96.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度预算数为49.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度预算数为1.2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度预算数为17.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度预算数为24.7万元。

  (三)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专项经费80万元,主要包括: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党员管理工作经费)、“三到两强”活动专项经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2017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7 年收支总预算541.2万元。

  三、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4万元,同比去年减少0.2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2016年公车改革,交回部分公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减少。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87.7万元,其中:汽车2辆,72.1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财政厅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干部管理处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财政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以上是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现面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如对说明及表格内容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本单位,我们将积极按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答复。

    附件:

      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共8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