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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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4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市直机关工委及时召开工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直机关工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解,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把思想统一起来,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加快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一是印发《市直机关工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体学习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作为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通知》,全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委书记。三是编写基层党组织“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编发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备忘本,归纳梳理机关党建各层级任务明细,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责任落实。四是积极推动党支部“星级化”建设,多措并举督促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6星级的评定验收。工委对坚强堡垒“模范”支部进行了验收,确定了坚强堡垒支部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五是在每年度举办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研修班上,安排党建业务工作专题授课,强化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意识和程序意识。六是修订市直机关《发展党员自查表》,明确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工委严格把握发展党员相关时间节点,确保入党程序合法合规,切实推进发展党员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七是经过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理顺了群团统战工作程序和隶属关系。尽快按照相关程序成立工会工委、妇工委、团工委,并按照职能权限开展好相关工作。八是切实发挥青年干部主动性、积极性,制定《“戴党徽、亮身份、争一流、作表率”党员志愿服务方案》,在市直机关结合青工委组建成立青年党员志愿服务先锋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一是制定《定期报送党员、党组织信息工作情况计划》,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变化情况,确保相关数据准确。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相关数据及时、准确报送。二是加强对未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党务干部的直属基层党组织摸底工作,及时下发提醒函,要求按规定配备党务干部,切实加强党务工作力量。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建阵地开展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委结合坚强堡垒“模范”验收评估工作,对相关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四是配套中央、自治区工作办法,出台相关制度,将机关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纳入督查范围。

3.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情况。年内配套中央、自治区相关工作办法,出台制度,规范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督查指导流程,推动党组(党委)书记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4.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一是按照《市直机关纵深推进“先锋党建”重点任务及评价标准》规定,通过年度考核等方式,推动落实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委(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二是今年年初,分片区列席指导直属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实现对直属党支部的指导全覆盖。三是年内配套中央、自治区工作办法,出台相关制度,明确督查指导方式、范围、内容、结果运用。对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与汇总,计划列入专项督查内容。

5.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重新修订年度机关党建考核评价标准,优化指标设置,突出问题导向,并制定相关制度,提升考核工作质效。二是督促市各直属党组织全面排查阵地上墙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三是工委将结合年底“五位一体”考核工作和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验收工作,实地检查各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及时整改。

6.抓党员管理情况。一是制定《定期报送党员、党组织信息工作情况计划》,定期更新党员信息库。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基层党支部通过视频等方式与流动党员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三是工委邀请部分退休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同时开展“送学上门”活动,为离退休党员干部送去学习资料,努力实现老党员们学习上“不缺课”、理论上“不漏学”、精神上“不掉队”。四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支部离退休老党员送去党的关怀和节日问候。五是下拨专项党费,用于组织开展离退休党员学习教育等工作,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六是每年全额返还市直机关所属党组织离退休党支部党费,用于离退休党员开展相关活动。七是在每年“七一”期间,为市直机关“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颁发纪念章。八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将党内关怀帮扶资金列入市直机关工委代市直机关管理党费收支预算,保障市直机关党内关怀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7.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市直机关师资库,吸纳党校老师、理论工作者和工委业务干部为机关党建工作讲师,并结合培训教育实际情况进行增补调整。二是统筹考核评价工作,从2024年开始,在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务干部培训班上,结合实际安排结构化研讨、培训测试、调查问卷、撰写学习心得等内容,年底将各单位党务干部参训情况统一反馈各党组织。同时严把培训人员关,做到党务干部应训尽训、全员覆盖,防止出现同一人多次参训情况,切实提升党员教育培训质效。

8.加强市直属单位机关纪委建设。在规定时间内与新任职机关纪委书记开展任职谈话,明确新任职机关纪委书记职能职责,担当作为,严于律己,做到知敬畏守底线,保持清正廉洁。

9.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工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听取和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监管,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舆情管控,防范舆情风险,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

10.认真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一是制定《2024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制发工作方案,推动民族团结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成立市直机关工委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工作。在党支部集体学习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讨论,推动主线意识入脑入心。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责任压力传导方面

1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年初“一把手”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市直机关工委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每年两次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好“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分别听取分管部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开展各部、室、中心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结合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将廉政责任落到实处。

12.严格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监管。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财务培训7期,编写财务报销凭证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审核把关,切实规范机关财务报销工作。二是建立用车台账,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工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做到先审批,后用车。三是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进行严格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分设,确保工会经费使用合规合法。

13.规范党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相关规定,制定年度党费收支预算,在党费使用前必须经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先审核、后使用,确保党费收得足、算得准、管得严、用得细。

14.不断提升工作作风。一是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内部控制制度》和《市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年度预算外的基本建设、装修、大宗物资一次性采购和单笔金额超过2万元的项目等需要上会研究的工程项目,均由工委会讨论决定。二是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文件督办台账,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三是制定《市直机关工委公文办理指南》,规范公文办理流程。举办“公文写作与处理专题培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公文处理能力。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记录工委会议记录、出具会议纪要,严格按照审批会签程序审签会议纪要。四是制定年度调研工作方案,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党组织调研了解党建工作情况,结合党建研究会课题开展年度调研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形成1篇调研报告,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工委支部示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一是工委党支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积极开展高质量党日活动。印发年度工作总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督促党员干部及时完成机关党建各项任务,明确支部组织、宣传委员负责工委党支部党务工作,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工委党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开展支部学习12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规范落实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主要领导开展讲党课2次,班子成员分别讲党课1次。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三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模式,结合实际,将支部学习融入专题讨论、交流座谈、实景体验等学习内容,调动支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提升学习效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送依法治市、科普等内容,丰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内容。

16.深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一把手”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工委会议研究范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对机关干部进行了工作岗位调整,充实了相关部室工作力量。二是“一把手”常态化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三是2023年11月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考录2名硕士研究生。今年还计划引进2名事业人员,不断加强工委队伍建设。四是认真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确保学习教育有成效。五是按规定开展党风廉政谈话,提醒和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廉洁意识,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四)落实整改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方面

17.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在“一把手”主持下,针对本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明确责任部室、责任人、责任领导,压实责任,确保通过本轮巡察整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二是重新印制“三会一课”记录本并下发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记录,确保记录详实真实。三是督促市直机关各党组织及时交纳党费,所有党组织已按时缴纳2023年下半年党费。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对支付凭证审核把关,编写财务报销凭证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切实规范机关财务报销工作。

18.认真落实监督整改责任。市直机关纪工委对工委就市委五届历次全会任务完成情况和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找出不足,督促工委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直机关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盯整改任务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努力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监督实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整改,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跟踪落实、持续发力,做到问题个个整改、任务件件落实、措施条条落地,确保整改成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工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同时,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加强和改进工委各项工作,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推动发展、提升水平的过程,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89067,电子邮箱:jggwbgs407@163.com。